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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定区稳妥有序推进派驻机构下沉街镇

为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,夯实基层基础,嘉定区委编办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任务要求,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,稳妥有序推进司法所、规划资源所、水务所等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下沉街镇。

一是准确把握改革精神,推动“应放尽放”。明确目标,根据改革方案要求,将司法所、规划资源所、水务所等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下沉街镇,与街镇机构统筹设置,实行属地管理。精细谋划,会同区司法局、区规划资源局、区水务局等职能部门研究制定“三所下沉”方案,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下沉街镇的“任务书”“路线图”和“时间表”。有力推进,全区各街镇司法所、规划资源所、水务所已全部下沉,司法所与街镇平安办合署办公,规划资源所和水务所并入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,同步下沉在编人员137人、各类编制155名。

二是注重加强过程指导,确保“放稳接好”。转隶从“稳”,明确转隶工作口径,制发《转隶确认书》《转隶情况说明》等模版,全程指导区司法局、区规划资源局和区水务局对标对表做好转隶工作,推动人员平稳过渡、职责有序衔接。承接从“速”,督促各街镇提前响应、积极对接,做好方案实施和工作安排,加快推动机构、业务和队伍的全面融合,实现从“物理合并”向“化学反应”转变。纪律从“严”,严格执行中央、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六方面纪律要求,加强沟通协调与政策宣传,进一步织密纪律“高压线”,切实维护机构改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

三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,强化“条块协同”。理顺职责关系,“三所”下沉后,区级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相应领域的制度政策制定、工作指导监督、业务培训和能力提升;街镇作为责任主体,具体承担辖区内相应领域的日常管理事务。保障人员力量,指导街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明确相关工作人员从事规划资源、水务工作,调整优化区级规划资源和水务部门事业单位设置,突出加强行业管理职责,避免“一放了之”。完善机制建设,紧扣条块工作职能重点,研究制定《关于本区规划资源管理职责和力量下沉街镇的意见》《关于本区水务管理职责和力量下沉街镇的意见》,贯彻落实本市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文件精神,推动区级部门与街镇建立互通协调、相互考评等工作机制,切实加强协作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