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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编委召开第二十一次工作会议

 

11月16日,区长章曦同志主持召开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工作会议。会议对区编办提交的12项机构编制事项意见进行审议,并听取有关梳理街镇职责事项清单工作的情况汇报。

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本区事业单位实施“三定”的工作办法》和《关于本区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的工作办法》,全面加强和完善了本区事业单位管理机制;审议通过了街镇职责事项清单,为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、加强条块对接、充分发挥街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奠定了基础。会议审议同意了区统计普查中心“三定”方案、在街镇设置城市综合管理中心的意见、调整本区街镇中心社区工作者额度的意见,以及划转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政处罚职责的意见。经编委会议审议,对本区涉及党委督促检查、纪检监察、工商联、产业促进、机关事务综合管理、土地整理、燃气事务管理等工作的机构编制配备进行了调整,进一步整合和理顺工作职责,精简和规范机构设置,优化编制资源配备,积极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大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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