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
2020-08-05
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主要职责
(一)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、
政策。结合本区实际,研究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,拟订相关政策、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本区社会救助工作。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,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供养、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、临时救助、社区综合帮扶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。
(三)负责本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。组织实施居民经济状况核对项目、标准和实施办法,管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。研究分析居民经济状况。
(四)负责本区社会福利工作。指导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。负责孤儿救助和临时看护工作,指导孤弃儿童保障和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。牵头推进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,协同推进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。
(五)负责本区养老服务工作。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,负责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监督管理,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,负责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。
(六)负责本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。负责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,负责城乡重度残疾人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复核工作。做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,指导、监督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对残疾人职工合法利益的保障,协助做好残疾人进口用品免税有关管理工作。
(七)负责本区慈善管理工作。负责慈善组织登记(认定)管理工作。负责慈善活动的监督检查,依法管理慈善募捐活动。负责慈善行业组织的指导。推进慈善信息公开和共享以及开展慈善表彰等。
(八)负责本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。组织开展居(村)民委员会选举,做好居(村)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颁证工作,牵头推进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。
(九)负责本区行政区划和政区地名工作。负责镇、街道的设立、撤销、调整、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,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管理。
(十)负责本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。推进倡导婚俗改革。
(十一)负责本区殡葬管理工作。推进本区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标准化建设,负责殡葬服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。
(十二)负责本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。负责社会组织成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以及监督管理,会同有关部门为社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,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,协助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。负责社会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,指导开展群众活动团队备案。
(十三)负责本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。规划建设福利彩票销售网络,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者的代销行为,负责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。
(十四)负责本区民政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,依法组织查处有关违法案件。健全落实民政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,指导协调、监督管理民政行业安全生产工作。
(十五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上海市嘉定区民政局内设机构
(一)办公室。
(二)政工科。
(三)社会福利科。
(四)养老服务科。
(五)基层政权建设科。
(六)社会组织登记科。
(七)社会组织管理科。